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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學系碩士班

法律學系碩士班

 

招生名額:一般生7名

 

指定繳交資料

  1. 讀書計畫,請以A4紙繕打或書寫,不限字數,以三到五頁為佳。
  2. 大學校院歷年成績單正本(附名次證明並註明全班人數為佳)。

 

考試科目及佔分比例

書面審查40%

  • 讀書計畫 25%
  • 大學校院歷年成績 15%

面試60%

  • 時間:109年3月14日上午9點30分至12時。
  • 地點:財經學院大樓333、335教室。

 

系所聯絡資訊

 

備註

  1. 本所分公法組與民商法組,於入學後再行分組,乃為法律專門化學習之目的,故不會註明於畢業證書之上。
  2. 面試及各書面審查項目滿分均為100分,總成績依上述佔分比例計算之。
  3. 面試注意事項:面試時間每人約15至20分鐘。面試內容,以法律時事問題為主要提問內容。面試時,可再提讀書計畫的補充資料。面試項目:法律專業能力25%、言辯能力20%、邏輯思維能力20%、發展潛力15%、整體表現20%。
  4. 同分參酌順序:錄取(含正、備取)最後一名如有二人以上總成績分數相同時,依序比較面試、讀書計畫、大學校院歷年成績,以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,若仍相同時,由招生委員會議決。
  5. 實際錄取名額得加計甄試錄取生報到註冊後所產生之缺額(本系另錄取碩士班甄試生6名)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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